不用贏,也能賺? 棒球與電視:一段愈來愈密不可分的關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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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廣播到電視

棒球跟電視的關係,大約從80多年前展開。

在兩者發生關係前,電視已經被Philo Farnsworth、Vladmir Zworykin、高柳健次郎等電視科技開發者發明出來,比80多年前更早,但本文只探討棒球跟電視的關係,所以故事得從1939年8月26日開始說起。那天,在紐約布魯克林區的艾柏茲球場(Ebbets Field)舉辦了辛辛那提紅人跟布魯克林道奇的雙重賽。這兩場比賽的總長加起來,還不超過四小時,它們全部都由電視科技播送出去,成為大聯盟史上第一和第二場電視轉播的比賽。轉播這兩場歷史賽事的人,是傳奇播報員Red Barber。

但很有可能,當紅人投手Bucky Walters於第一戰投出完投勝、道奇外野手Dolph Camilli於第二戰揮出全壘打時,沒有人透過電視看到這一切。電視在當時,一點都不普及,最早產出的幾組產品,直到那兩場比賽開打前的幾個月,才在美國上架。現今全國廣播公司WNBC電視台的前身——W2XBS,當時仍處於草創階段,製播內容並沒有固定模式,常常這邊播一點新聞、那邊播一點體育賽事(例如8月26日道奇的雙重賽),或是摻入一些表演藝術的節目。知名美國籃球播報員Dick Vitale、知名美國演員Lily Tomlin、Valerie Harper等三人,都在那年出生,並且藉由電視伴隨著美國無數家庭和民眾成長、度過無數個寒暑。

當時經營大聯盟職棒球隊的老闆們,已經意識到對於轉播單位而言,棒球賽事的價值還滿高的。早在1933年,大聯盟世界大賽的廣播轉播權利金,就達到了10萬美元(當時的10萬美金約等於現在的200萬美金)。不過在地方轉播上,各隊仍很害怕廣播轉播可能帶來的影響,並不樂見球賽在廣播上播送,因為他們當時想確保大家都願意進場看球,擔心如果球賽都進行廣播轉播,進場看球的人就會變少,門票收入也跟著變少。1930年代,3支紐約市的球隊——紐約洋基、紐約巨人、布魯克林道奇——達成協議,規範他們的主場賽事可以在廣播上播送,但客場賽事就不轉播。不過隨著廣播的普及度和受歡迎程度愈來愈高,廣播轉播能帶來的利益價值(包含直接經由廣播轉播賺到的錢,以及透過廣播轉播提高球隊知名度的效益),也壓過了起初老闆們的反對和擔憂。

當時廣播轉播跟棒球之間的運作十分簡單。廣告主付錢給球隊,使他們成為該隊廣播轉播的唯一贊助商,並可以在廣播轉播過程中插入產品廣告,做宣傳。球賽會吸引大眾收聽廣播,這樣大眾就會接收到廣告訊息。球員、球隊、球隊的管理階層、球隊老闆,他們不需要多做什麼太多事情。當時的廣告都只安插在自然的空檔,如換局的空白,久而久之,還會融入進播報員的口述中,變成口播廣告。在電視進入棒球世界前,廣播已經建立起轉播棒球賽事的模式跟規則。

大聯盟後來善加利用那些模式跟規則,並套用在電視轉播上。到1940年代,世界大賽的電視轉播權利金漲了10倍。1950年代,美國廣播公司ABC和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,開始向大聯盟付錢,購買電視轉播「每週一賽事」的權利。雖然因為有播放地區限制的關係(只能在沒有大聯盟球隊的地區播放),那些轉播都不算全國電視轉播,但在他們有播放的城市裡,觀眾的迴響和收視率都非常好。不過在地方電視轉播上,跟當初廣播一樣,老闆們仍擔心電視轉播會讓大家都待在家裡,不願意買票進場看球。直到1965年,大聯盟才允許「每週一賽事」的電視轉播,於有大聯盟球隊的城市播放。

有很長一段時間,老闆們都極力鞏固買票進場的球迷群,沒有把收看電視轉播的球迷當作潛在的客戶,反而把他們當作因為沒能被吸引進場而流失掉的球迷。那個時候,大聯盟老闆經營的事業,是在現場觀賽的球迷面前呈現棒球賽事。那些球迷會停車進場、買票、買啤酒、買熱狗,也會在看完一場比賽之後,不斷地持續進場看球。電視轉播對當時的大聯盟老闆而言,是破壞原有商業模式的攪局者。

然而,電視轉播能帶來的金錢利益持續擴增,最終規模大到老闆們無法再視而不見。ABC於1953年開始他們的「每週一賽事」電視轉播時,美國擁有電視的家庭還不到全部家庭的一半。10年之後,美國擁有電視的家庭比例已經超過了90%。電視在那段時間取代廣播,成為美國家庭客廳裡的主要產品,也成為廣告主傳遞廣告資訊給消費者的主要管道。1960年代中期,全國電視轉播的合約,一年能為大聯盟帶來600萬美金的收入(換算成現在的金額,約為5000萬美金),而各隊的地方轉播合約收入加一加,甚至超過1200萬美金(換算成現在的金額,約為1億美金)。

「黃金時段」的棒球,改變了一切

不過1967年,出現了一個轉捩點。1967年以前,有將近20年的時間,大聯盟都很樂意在沒有電視公司方太多的介入之下,收取電視轉播權利金的收入,他們唯一的讓步,是稍微增加換局之間的時間,以放入廣告主的廣告。1939年8月26日,當Barber播報那兩場比賽、成為棒球電視轉播的先河時,大聯盟一場比賽的平均花用時間為2小時6分鐘;20年後,該數字已經增長到2小時34分鐘了。不過就大體上來講,那20年間大聯盟棒球的運作,跟二次世界大戰前沒差多少,老闆們經營的事業是棒球事業,而不是電視事業。

1967年,大聯盟第一次在所謂的「電視收視率黃金時段」(美東時間晚上8點到11點)進行明星賽,結果觀眾反應熱烈到不行,全美一半打開來的電視,都轉到大聯盟明星賽,收看國聯明星隊如何在15局大戰中,以2比1擊敗美聯明星隊。1968年明星賽,同樣在黃金時段開打,收視率也一樣好。

不過1969年,原訂在7月22日晚間黃金時段開打的明星賽,因為下雨的關係,被延到隔天的白天進行,結果它吸引到的觀眾,只有1967、1968年的一半。此發展讓大家瞭解到,棒球比賽進行的時間,對於收視率的影響非常巨大。因此,時任大聯盟主席Bowie Kuhn去NBC跟他們提案,把世界大賽舉辦的時間,移到黃金時段。於是,1971年10月13日,第68屆世界大賽的第四戰,成為史上首場在夜間舉行的世界大賽,地點位在匹茲堡的三河球場(Three Rivers Stadium)。

這樣巨大的轉變,可說是來得又快又急。1971年10月13日之前,大聯盟史上從沒出現過任何晚間的世界大賽;但自1987年10月24日之後,大聯盟就再也沒有舉辦過在白天開打的世界大賽賽事。16年的光陰,大聯盟就把職棒賽事,轉化為一種電視節目。

1971年,大聯盟全國電視轉播權利金的收入,一年大概是1650萬美金。

來到1987年,該數字已經成長到了1億7100萬美金。

大聯盟從此不再只是棒球事業,它也成了電視產業的一環。

從電視產業的視角經營棒球

這個巨大轉變,可以解釋接下來30年間,大聯盟所做出的各種決策,甚至可能也足以解釋未來他們所做的所有決定。1990年,大聯盟結束和ABC、NBC長達數十年的合作關係,跟CBS簽訂了一張四年合約,該合約平均每年的轉播權利金價碼,高達2億7500萬美金。這張合約結束了「每週一賽事」的慣例,CBS一年只播12場大聯盟例行賽,並安排在秋天的美式足球NFL賽事,以及春天的美國職籃NBA賽事之間,週末的時候轉播棒球。這紙合約是為了電視台的需求而設計,而非依據棒球聯盟的需求,既沒有常態性的播放時間,也沒有每週固定直播的節奏,因為電視台當時還不需要這些東西。

事後證明,那張合約失敗無比。CBS在那張合約上承受了上億美金的損失,部分原因起自合約期間,他們播到了2屆只有一支美國隊伍參賽的世界大賽(加拿大的多倫多藍鳥隊在1992和1993年,連兩年闖進世界大賽),而且總共只有6場季後賽事直播,包含來自洛杉磯、紐約、芝加哥等大市場的隊伍。由於這張合約實在太過失敗,大聯盟等到合約到期時,都還沒能找到下一家合適且願意簽約的轉播單位。1994和1995年,大聯盟跟ABC和NBC合作,成立「棒球電視網」(The Baseball Network),並終止每週一次的全國轉播賽事,同時重組了聯盟的分區編制、擴增季後賽賽制。

在這一刻,大聯盟的經營思維已經跟電視台高層差不多了:創造適合電視轉播的賽事,放棄那些電視轉播反應冷淡的形式。各分區的分區第一爭奪戰,還是能吸引全國球迷的目光,但它不一定每年都會發生,所以不好預期;不過增加一輪季後賽,倒是能確保大家都能賺到更多錢。就算擴編季後賽賽制、增加季後賽球隊的數量,會減低例行賽的重要性、拉低球隊打進季後賽的門檻,那又如何?反正電視台能賺到更多錢就好(電視台賺愈多,就代表大聯盟賺愈多)。例行賽的重要性、季後賽門檻的合理性,這些東西是大聯盟自己要去注意的,電視台才不管那些。如果分區第二名的球隊,最終拿下了世界大賽冠軍,這樣的結果大家能不能接受,之後再說,錢先賺到了比較重要。

這個計畫在第一年沒有成真,因為1994年發生了球員大罷工,季後賽加上世界大賽全部取消;但在第二年、1995年,獲得了巨大成功,美聯分區系列賽(因為季後賽擴編才出現的季後賽輪次),出現了棒球知名度最高球隊(洋基),對決棒球知名度最高球星(水手的Ken Griffey Jr.)的組合,而且雙方鏖戰到殊死第五戰才分出最終勝負。當Griffey Jr.於第五戰滑進本壘,得到幫助水手擊敗洋基的致勝分時,那是非常經典又美好的棒球時刻,但對老闆們來說更重要的是,那也是相當具有吸引力和賣點的電視節目產品。1995年季後賽轉播的成功,讓所有在之前被CBS合約嚇跑的轉播單位回流:大聯盟跟福斯FOX、NBC、ESPN等電視網,簽下涵蓋1996到2000年的協定,合約價值合計高達14億美金。從那之後,大聯盟到現在沒有再發生過球員罷工。

電視轉播權利金主宰大聯盟的年代

自此之後,電視轉播權利金的數字只有往上加,沒有往下減。2001到2006年,大聯盟平均每年從ESPN和FOX收進6億5000萬美金的權利金。2012到2019年,除了FOX和ESPN,透納廣播公司TBS也加入戰局,三家公司合計,平均每年貢獻給大聯盟的權利金高達15億美元。

1994到2011年間,美聯和國聯每年各只會出一支外卡球隊,這種制度的合理性一直受到部分人士的批評(外卡球隊可以直接跟分區冠軍隊,打5戰3勝制系列賽,減低了拿分區冠軍的重要性);大聯盟遂決定在2012年把單一聯盟的外卡球隊增加到2支,並且擴增一輪季後賽(兩聯盟各舉辦一場一戰定生死的外卡戰,兩支外卡球隊要先對決之後,才能取得挺進分區系列賽的資格),如此一來,大聯盟便覺得自己不僅解決了單一外卡球隊時期,外卡球隊好像太吃香的問題,同時又能讓電視台賺進更多錢。誰在乎多增加2支球隊進季後賽,會不會把進季後賽的門檻降得太低呢?畢竟一切已經轉化成電視轉播業了,早就不僅僅是單純的職棒產業。

電視轉播權利金的增加,或多或少跟看棒球轉播的人變多有關,但也不盡然是如此。事實上,它跟棒球和賽事本身的關聯性非常小。我們前面提到,大聯盟早期跟轉播單位、贊助商、觀眾之間建立的關係,隨著時間遞嬗,逐漸崩解。錄影機的出現,再到光碟機的發明,意味著電視觀眾愈來愈有辦法閃過廣告、省掉廣告時間,來觀看他們喜歡的電視節目。美國的付費有線電視頻道,從播放好萊塢和小成本電影開始,逐漸把觸角伸進「無廣告自製節目」的領域,把更多眼球從大型無線電視網那邊吸走。高速網路唾手可得的時代降臨後,美國人的注意力不再停留在電視上,而是轉到了網路世界中。當現在的人們想要大笑、大哭、沉浸在某個節目中時,他們擁有我們父母那一輩年輕時所無法想像的多樣化選擇。

不過當人們想要瘋狂支持某個東西、為某個東西熱烈加油時,他們還是需要體育賽事。若要從體育賽事中獲得最極致的享受和興奮感,「觀看直播」可說是必要條件,因此大部分人看體育賽事,還是會選擇看即時直播;就算看電視的人,整體而言愈來愈少,但許多人仍會為了觀看體育賽事而打開電視。透過電視觀看直播體育賽事的人,比起看綜藝節目的人來得多。也因為如此,不管是全美的規模,還是地方的規模,直播體育賽事的權利,價值都在增加。隨著賽事的競爭性變強、精采程度提高,轉播權利金也跟著水漲船高。

就例行賽賽事來說,地方的體育電視網(regional sports networks, RSN)基本上取代了無線電視台,成為最主要的轉播權利擁有者,而這些地方體育電視網,需要棒球賽季賽事量非常大的特性(一年6個月,每個月一週6場比賽),來填補他們的節目表。如此一來,棒球產業不一定要變得更精采才能有價值,它只要持續存在,維持現在的比賽量,就能具有高價值。而這,也是從電視台的邏輯去思考、運作,所得到的結果。

不用贏,也能賺

這就是我們所處的年代。50年前,大聯盟球隊的經營,奠基在怎麼把人潮帶進球場、組建一支夠好的球隊吸引更多球迷、營造一個能讓進場球迷在陽光下好好享樂的環境、想盡辦法讓他們不斷進場的思維和基礎上。當球隊戰力愈強,球隊賺得錢就愈多。電視轉播只不過是額外的收入來源,有其價值,但不足以影響產業本質。

來到今天,大聯盟球隊跟電視產業緊密相連,大聯盟產業的價值,很大一部分來自一年162場比賽、大多在晚上開賽的賽季,因為那才是人們回到家能觀看比賽的時間。大聯盟透過全國電視轉播賺到的權利金,每年都會平分給30支球隊,不管你的球隊今年只拿25勝還是拿了125勝,都保證可以拿到錢。據推算,2022年,大聯盟各隊可從聯盟中央分配的全國轉播權利金那邊,拿到超過6000萬美金。除此之外,各隊跟地方轉播單位談成的合約,也讓他們每年至少可獲得2000萬美金,另外小市場球隊還能得到大聯盟收益分享制度所提供的補助金。

簡單來說,大聯盟球員的薪水,是由電視產業所支付的。目前大聯盟靠電視轉播權利金獲取的收入,差不多跟所有球員的整體薪資一樣。球票錢、球場收入(停車費、商品部、食品部等等)、廠商贊助、官方授權等其他收入,則用來支付非球員球團員工的薪水,以及其他周邊支出。

所以當大聯盟主事者的思維跟做法,非常近似於電視台主管時,我們毋須感到驚訝。很多人抱怨2020年賽程的設計,也有很多球迷希望今年沒有現場觀眾的比賽,一部分可以放到白天舉行,但絕大多數的比賽還是都在晚間開打(主場球場所在地的時間)。這是因為,這樣的安排才最符合地方體育電視網的需要和利益。季後賽之所以會擴編,也是因為要幫ESPN和TBS增加轉播場次、製造更多充滿戲劇化效果的短期賽事。那為甚麼要取消分區系列賽跟聯盟冠軍賽的休兵日呢?那是因為這樣一來,世界大賽的賽程(7戰4勝,第二和第三、第五和第六之間,各有一場休兵日)才不會受到影響,便能因此討好到轉播世界大賽的FOX。

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。從1967年開始,到1971、1987、1994、2012年,再到今天,電視產業對大聯盟的重要性一點一點的向上增加,而棒球本質對大聯盟的重要性則是一點又一點地減少。電視轉播權利金不再只是大聯盟棒球的一部分,而是「不可或缺」的一部分。

這也是為什麼,大聯盟現在正在考慮,明年(2021年)繼續採行對電視轉播十分有利的擴編季後賽。就算季後賽擴編,會進一步稀釋例行賽的重要性、讓更多9月份球季尾聲的比賽變得不再重要、把焦點從大聯盟最強的球隊轉移到那些實力只有勝率五成的球隊上,那又如何?電視產業才不在乎9月份球季尾聲那些例行賽,它只在意季後賽。電視產業不關心分區冠軍是誰,只關注季後賽的贏家是哪隊。

現在,沒有人要為棒球本質和競爭精神出聲了。30年前,時任大聯盟主席Fay Vincent,有意對抗電視產業的勢力,為棒球本質發聲,結果他被老闆們開鍘,丟掉主席的身份。從此,大聯盟老闆學會再也不讓像Vincent那樣的人,走進他們的會議室。大聯盟現在跟電視產業之間,甚至已經沒有明確的界線。大聯盟的主事者,還有球隊老闆,都把自己當作提供電視節目的擁有者和主管。

與電視轉播密不可分的大聯盟產業

如此的經營哲學,影響到每個跟大聯盟有關的議題。

一個把自己當作電視節目的體育賽事,不太會關心「攝影角度」、「收視率」以外的其他事情。三振跟全壘打在電視上看起來很刺激、很精采,這點沒有錯。但如果你是坐在三壘側靠近外野第二層看臺的觀眾,你能看得清球的轉速和捕手接捕滑球的嫻熟技術嗎?

一個在乎季後賽更勝例行賽的體育賽事,會想出一些辦法縮短例行賽的比賽長度(今年延長賽採突破僵局制、雙重賽只打7局,大聯盟也考慮未來沿用這兩個規則),只為了讓例行賽趕快打完,抱持著「有打完就好」的心態。反正那些例行賽都只能算是真正大秀——季後賽——的前奏而已,有沒有那麼精采、賽事品質如何,好像沒那麼重要。

一個重視收視率更勝進場人次的體育賽事,在訂定票價、啤酒價格、熱狗價格時,不會太在意進場球迷的體驗和感受。反正只要球賽準時開打、準時直播,而球迷也會打開電視釘在我們那台就好。

如今,大聯盟棒球已經不是一個運動賽事了,而是一個電視節目。所有大聯盟中央跟老闆們所做的決定,都是從攝影機的視角出發。直到這點改變之前,我們現在看到且正在經歷的大聯盟趨勢,都會繼續下去。

(本文資訊取自美國棒球專欄作家Joe Sheehan之新聞信文章〈Basebal and Television〉)

(撰文:李秉昇)

(原文刊登於FOX體育台官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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