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5年前,那個徹底改變大聯盟的關鍵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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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大聯盟休賽季到目前為止,最大的自由球員合約條件,是紐約大都會跟捕手James McCann所簽的4年4060萬美金。這樣的條件,落在McCann身上,特別不可思議,因為2年前的他,在28歲的當打之年繳出生涯最差的成績單,457個打席的攻擊指數OPS僅.581,比一些二號捕手都還差,並且被重建中的底特律老虎隊放棄、不予續約。然而,透過近兩年在白襪隊的攻守兩端大升級(近2季587打席、攻擊指數OPS.808,防守上接捕和偷好球的功力,也有所進步),McCann投身自由市場獲得非常好的回報,以30歲捕手之姿,獲得4年長約、平均年薪破千萬美元的肯定。

McCann之所以能以場上表現獲得相應的報酬,可不是天上掉下來、無緣無故的禮物,而是許多先人努力的成果。這些成果的種子,早在45年前就已經被種下。1975年12月23日,大聯盟僱用的仲裁人Paul Seitz,做出了一個改寫棒球歷史的重大決定:判定「標準球員合約」(standard player’s contract)當中的「保留條款」(reserve clause),不會無止境地一直在更新的合約中出現,而是只適用一年,簽完合約的一年之後,保留條款就不能存在。

Seitz的判定導致的結果是,如果一名球員,沒有跟球隊締結新合約,而是在舊合約的更新條文之下,打完一整個球季,那他打完那季之後,就能成為自由球員。因此,時任道奇隊投手Andy Messersmith會成為自由球員。

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,大聯盟球團老闆們當然非常不以為然,以他們面對勞資問題時一貫的沉著,在判決出來後,立刻決定封館,逼使球員工會協商。後來,球員工會跟資方協調出來的條款,就是我們目前所熟知的自由球員制度:一名球員累積滿6年的服務年資,就能終結跟原屬球隊的合約,接受其他球隊的報價和爭取。

自由球員制度出現的當下,大聯盟老闆們宣稱它將使棒球產業崩壞;然而,後來時間證明的結果正好相反。由於自由球員制度的誕生,逼使著各隊想盡辦法爭取最好的球員,而為了爭取更好的球員,各隊便會想盡辦法增加財源、提高組織運作效率,最後產生一個不斷向上提升的正向循環。整個產業在此正向循環的推動下,規模變得愈來愈大,不只是球員賺到更多錢,各個球隊也都賺到了更多錢,所有人都是贏家。當今棒球產業的經濟規模,完全是45年前的老闆們,想都不敢想像的。

James McCann的合約不是Seitz判決的唯一產物;另一個因為Seitz判決而生、對棒球產業規模提升有決定性幫助的,是過去30年來,非常優渥的電視轉播權利金合約;現在,大聯盟球隊的平均估值超過10億美金,也是Seitz判決所造就的成果。

1975年,當Bill Veeck買下位處大市場的傳統名門芝加哥白襪時,只花了1000萬美金(若考量通膨,當年的1000萬美金為現在的4836萬美金);2017年,以Bruce Sherman為首的投資團隊,買下小市場且長年經營不善的邁阿密馬林魚時,則是砸下了高達12億美金。

自由球員制度,逼使老闆們競逐最好的球員,而這個競逐所帶來的產業運作機制,把美國職棒從19世紀的商業思維,引領進入20世紀。原本那些坐擁大聯盟球隊、了無生氣的家族企業,被迫得創新、成長,否則就沒辦法獲得足夠的營收去爭取好球員;若爭取不到好球員,就只有死路一條。

1975年之前的保留條款,不僅扼殺了球員市場的流動性,也營造了一個任由不求長進的大聯盟球隊,在反托拉斯法豁免權的保護傘底下,繼續爽爽過的環境。

當然,前面提到的棒球產業經濟規模提升,並不單純只是自由球員制度的傑作。其他幫助棒球產業擴大營收和商業價值的發展,還有有線電視產業的誕生與蓬勃成長、已故洋基老闆George Steinbrenner所引發的有線電視轉播戰、前大聯盟主席Bud Selig運用政治手腕讓公部門願意用納稅錢資助球團等等。

然而,自由球員制度是個很重要的轉捩點,它開啟了棒球產業的無限可能性。Seitz以律師的角度,檢視當時的標準球員合約,做出公正的判決。這一點非常不容易,因為這個判決關乎到的,是當時大聯盟所有球隊老闆的利益,可以想見Seitz做決定前承載的壓力有多麼巨大,而也毫無意外地,Seitz在做出判決之後,立刻被老闆們開除。

要是當時Seitz臣服於老闆們的淫威,為了老闆們口中的「棒球存續問題」而認定「保留條款」合理且持續有效,那麼在那之後的大聯盟球隊,就不會為了競爭好球員而努力爭取高營收,而美國職棒產業也就不會出現產業升級,仍會停留在19世紀的商業運作思維;簡單來說,後來大聯盟的樣貌跟發展,會變得完全不同。

當然,究竟真的會變得怎麼樣,沒有人能夠知道。唯一可以確定的是,現在的美國職棒,是一個年收入可達100億美金的超大事業體,價值最高的球隊紐約洋基,估值可達50億美金,而球員的平均年薪,也達到440萬美金之譜。沒錯,Seitz的判決最直接的受益者是球員,讓球員因此賺到更多錢,但最大的間接受惠者是老闆,以及整個棒球產業。整個產業從上到下,都因為Seitz的決定,變得更加富有。

(撰文:李秉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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