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聯盟小百科】聯邦聯盟(Federal League)












「聯邦聯盟」(Federal League)是最後一個挑戰國家聯盟和美國聯盟地位的大聯盟組織,也是在1914到1915年期間的「第三個」大聯盟組織。很多人都說,聯邦聯盟對後世最長久的貢獻就是瑞格利球場(Wrigley Field)的誕生(剛建成時是聯邦聯盟芝加哥鯨魚隊的主場,最早被稱作威曼球場(Weeghman Park))。另外,因聯邦聯盟而起的2起法律訴訟,對美國的棒球歷史亦影響甚巨,一個是讓大聯盟老闆們認識到後來成為首任大聯盟主席的Kenesaw Mountain Landis,另一個是讓由美聯和國聯共同形成的「大聯盟」獲得法院認證,從此豁免於「反托拉斯法」(anti-trust law)的規範。


聯邦聯盟最早在1913年成立,當時還只是一個6隊的小聯盟組織。1914年,聯邦聯盟擴編到8支隊伍,並且向國聯和美聯宣戰。聯邦聯盟運用高薪,吸引了許多國聯和美聯的明星選手到旗下打球。聯邦聯盟的鯨魚隊就簽下日後成為名人堂成員的Joe Tinker、聖路易梗犬隊得到明星投手Three Finger Brown、水牛城的隊伍則從白襪隊把一壘手Hal Chase挖角過去。


1914年賽季,聯邦聯盟吸引了不少的觀眾,而且最終的冠軍爭奪戰也頗受到關注,直到球季最後一天,印第安納胡熱爾人隊才從鯨魚隊手中搶走冠軍錦旗。胡熱爾人隊坐擁聯盟的打擊王兼盜壘王Benny Kauff,他那年打出.370的高打擊率,且盜了多達75個壘包;鯨魚隊則擁有聯盟全壘打王Dutch Zwilling(15支),以及勝投王Claude Hendrix(29勝)。


1915年1月,聯邦聯盟對試圖壟斷最高層級職業棒球的國聯和美聯提告,認為他們違反公平競爭。同時,他們持續對美聯和國聯的球星進行挖角。梗犬隊找來名投手Eddie Plank、烏龜隊得到另一名強投Chief Bender、明星一壘手Ed Konetchy加入匹茲堡叛軍隊、布魯克林菁英隊則是把紅雀隊的主力二壘手Lee Magee挖走。1914年的冠軍隊胡熱爾人隊,由於財務管理不當,把明星外野手Kauff賣給菁英隊,並且搬遷主場到紐澤西的紐華克。


1915年聯邦聯盟的戰情來到季末,堆高到3隊(鯨魚、梗犬、叛軍)競爭聯盟冠軍的高潮,直到球季最後一天的比賽賽前,3隊之間的勝差都不超過1場。最終,鯨魚隊以些微勝率和勝差擊退梗犬和叛軍,奪得聯盟冠軍。Kauff再次囊括打擊王(.342)和盜壘王(55次),水牛城球隊的Chase揮出全聯盟最多的17轟;勝投王的部分,則是由鯨魚隊獲得25勝的投手George McConnell抱回家。


球季結束後,國聯和美聯的「大聯盟」與聯邦聯盟簽訂和平協議,聯邦聯盟因此解散。原本聯邦聯盟對大聯盟提起的訴訟,也在法官Kenesaw Mountain Landis的延緩後,最終被撤銷。大聯盟與聯邦聯盟的惡性競爭以和解收場,聯邦聯盟的老闆群因此獲得一些利益回報,鯨魚隊老闆Charles Weeghman得到授權購買芝加哥小熊隊,他後來把球隊主場搬到後來改名為瑞格利球場的威曼球場;梗犬隊老闆Phil Ball則獲得購買聖路易布朗隊的授權;其他老闆方面,也都獲得了一些和解金補償。除了鯨魚隊和梗犬隊的球員,因為原老闆買下大聯盟球隊可直接轉移到大聯盟外,其他聯邦聯盟的球員則是經由拍賣的方式,賣給出價較高的大聯盟隊伍。

 

Kenesaw Mountain Landis(中)在成為大聯盟首任主席之前,是一名法官。因為聯邦聯盟所提起的訴訟,大聯盟老闆們認識了Landis,也開啟了Landis日後成為大聯盟主席的契機。


雖說如此,還是有一組不願意接受和解的聯邦聯盟老闆:烏龜隊的老闆群,他們希望繼續把這支球隊經營下去,因此對大聯盟與其他接受和解的聯邦聯盟老闆,提起另一個反托拉斯法的訴訟。這個訴訟造就了美國職業棒球史上最知名也最重要的法院判決:美國最高法院認定,棒球事業不構成跨州貿易的條件,故能豁免於聯邦政府的反托拉斯法。 


在大聯盟的歷史認定上,1914和1915年的聯邦聯盟屬於「大聯盟」層級,因此那2季聯邦聯盟的數據和資料都是為大聯盟所認可,並列載在官方記錄當中。 


  (撰文:李秉昇)   

原文刊登於 FOX 體育台官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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