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聯盟小百科】不可交易條款(No-trade Claus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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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交易條款(No-trade Clause)是指大聯盟球員合約中,允許球員否決某些交易提案的條款。這種條款賦予球員決定自我命運的權力,因此對勞方有利,通常會被納進自由球員的合約或延長合約中,當作球隊給予球員的福利或讓步。

不可交易條款分為「部分」和「完整」兩種。顧名思義,部分不可交易條款代表的意義是,球員只能選擇部分球隊,作為他拒絕被交易的對象,在一些部分不可交易條款中,球員甚至可以每年更換他不想被交易到的球隊名單;至於完整不可交易條款,就是球員可以拒絕球隊提出的任何交易案,球隊在提交易時,都需經過球員的同意。



舉例來說,2011年,釀酒人的Ryan Braun跟球隊簽訂一張延長合約(2016到2020年),裡面就包含「部分不可交易條款」,Braun可以拒絕被交易到其他29隊當中的23支球隊。這算是蠻大的「部分不可交易條款」。



反過來看,2013年,Ricky Nolasco跟雙城簽下四年4900萬美金的合約,合約內附有規模很小的不可交易條款,據報導他只能選擇「三隊」作為他的不可交易球隊。2016年八月,Nolasco被交易至天使隊,可見天使並不在他指定的「三支不可交易隊伍」當中。


2019年二月底,Bryce Harper跟費城人簽下13年三億3000萬美金的巨約,合約帶有完整的不可交易條款,因此若費城人想在這13年間交易Harper,都得先經過Harper的同意才行。


原文刊登於 FOX 體育台官網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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