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聯盟小百科】飛球出局的起源(The Origin of Out on Fl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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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非常早期的棒球,打者打出的球,如果經一個彈跳被野手接到,也算出局。1850年代末期,尼克巴克隊(Knickerbockers)和至少另一支球隊,開始嘗試「只有沒有落地的球被接到才算接殺」的新規則,發現成效還不錯,因此尼克巴克隊鼓吹其他更多球隊也來採納這項新規定。接下來幾年,美國棒球界出現非常多關於「接殺構成條件」的激烈爭論,而且多次在國家棒球員協會(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ase Ball Players)的年度大會中被提出來。


支持改變的人認為,原本一個彈跳接到後也能形成出局的規則,太兒戲了,達不到正式比賽的規格。但事情並不如大家想像的簡單,因為那個年代的棒球,要創造出局數並不容易。那年代的球主要成份為橡膠,非常彈,對進攻十分有利,除此之外,投手必須下手投球、場地非常不平整對野手防守構成極高難度、野手還沒有配戴手套、只在白天打球太陽光線會影響接球等因素,都讓棒球比賽的面貌與現代非常不同,呈現打高投低的極端型態。


1925年一段報導的描述中就提到,早年棒球的全壘打發生頻率,比1920年代的安打還要高,所以外野手得負責大部分的出局數,每場比賽至少四分之三的出局數,都是由外野手製造。那個年代的棒球比賽,幾乎場場都是超級打擊戰、跑壘戰,比分到40幾分、50幾分的場次所在多有,賽事在任何時間點,任一方都很難有「妥當」的感覺,要是領先沒超過20分,都得做好被對手反超的心理準備。此現象久了之後,賽事的可看性減低,而且往往打得太長,令人感到不耐煩。


由於當時野手在防守時,實在太無助,所以有些比賽甚至規定,兩個彈跳的球被接到,也算出局。也因為如此,取消「一個彈跳接住也能形成接殺」規則的提案,其實在當時被許多球界人士認為是很糟糕的想法。


1864年12月14日,支持「只有沒有落地的球被接到才算接殺」的改革派終於勝出,野手開始被要求要在球尚未落地前接住它,才算完成接殺,現代棒球「飛球出局」的規則就此建立。不過在1880年代之前,界外球一個彈跳後被接住,仍然算出局。



(撰文:李秉昇)


原文刊登於 FOX 體育台官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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