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聯盟小百科】棒球比賽打9局的起源(The Origin of Nine Innings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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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45年,棒球早期的正式規則之一「尼克巴克規則」(The Knickerbockers’ Rules)誕生,在該規則中,規定棒球比賽決定勝負的方式是:「率先得到21分的那一方得勝」。接下來有長達約10年的時間,棒球比賽都依循尼克巴克規則,打到一方得到已經規定好的獲勝分數門檻才結束。


現今棒球比賽打9局的制度,是到1857年3月7日才訂定。當時一個棒球規則委員會開會,決定採納9局為比賽長度的規則。後來這個委員會也造就了棒球史上首個主管單位「國家棒球員協會」(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ase Ball Players)的創立。


至於為什麼會選定「9局」作為賽事的長度,史學家眾說紛紜,沒有唯一的定解,但大聯盟權威的史學家John Thorn認為,當時球界普遍的共識是,參與比賽的球員數應該要跟比賽的局數相同。因此有9人在場上的棒球比賽,就應該要打9局。



(撰文:李秉昇)


原文刊登於 FOX 體育台官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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